1. 委托方与测绘部负责人建立联系,收取相关要件,根据《派件单》安排人员预受理。
2双方签订《测绘合同》,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派件。
3.工作人员根据《派件单》及资料信息预约上门测绘时间,开展现场实(复)测。
4. 工作人员导入电子图纸、内业核对尺寸 ,现场与规划不符,及时反馈结果,提供测绘情况说明;现场与规划相符,进行正式受理,收取全部要件。
5. 工作人员绘图、面积计算、核定费用、执行两级检查程序,出具《房产测量成果报告》(实测)。
6. 委托方提出验收意见,履行一级验收程序。
7. 委托方缴费、我部门工作人员向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房产测绘成果备案。
8.通知委托方领取《房产测量成果报告》(实测),一式二份。
9.实测成果资料归档。
办理测绘成果备案材料
一、总平面图、分层平面图(纸质版+电子版)注:纸质版需加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章
二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(复印件)
三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或核实意见(复印件)
四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(复印件)
五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(复印件)
六、标准地名证书 (复印件)注:工业项目免收
七、楼(门)牌编号通知书 (复印件)注:纯住宅项目免收
八、楼栋号证明 (复印件)注:工业项目免收
九、消防验收证明 (复印件)
十、经办人身份证 (复印件)
十一、营业执照 (复印件)
十二、房号示意图 (复印件)注:工业项目免收